关于开展2022年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1-27 12:35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20〕110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2年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010-58594256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010-678576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政策解读: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单元元;郑爱荷,联系电话:010-50953366;010-8716264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2022年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办事指南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2022年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认定工作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20〕110号) 二、申报事项 2022年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需在经开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并与国内“双一流”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学、科研院所和省部级以上重点高职院校及社会事业局审核认可的国外院校(以下简称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2.申报企业应为与大专院校有良好合作基础的经开区主导产业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经开区主导产业。 3.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用工管理体系,在劳动关系、职业安全、人员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无不良信息记录。 (二)校企合作内容 除基本条件外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应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 1.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合作的科研项目应为企业出资的自主研发项目或联合开展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企业还需通过该合作项目联合培养企业员工应不少于2人,参与项目研发的合作大专院校实习生,若申报时已入职,视同为企业员工。 2.开展学生实习合作。采用企业与大专院校导师共同负责制,每年接纳不少于10名大专院校学生到申报企业实习。实习时间每人不少于1个自然月且每月不低于15个工作日。 3.开展兼职兼薪合作。由大专院校提供科研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申报企业兼职,对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三)经开区管委会批复同意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为区内企业提供校企合作服务的,参照以上条件进行申报。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通过人才基地认定的单位,将授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铭牌。经认定的人才基地开展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20〕110号)规定的校企合作项目,可享受经费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税款所属时期包含2021年12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大专院校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7.开展科研项目合作的,需提交与大专院校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8.开展学生实习合作的,需提交与大专院校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 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开展学生实习合作的,需提交实习生内部管理办法, 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10.开展兼职兼薪合作的,需提交兼职人员与原单位、企业的兼职协议(包括到企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1.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需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合并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三)审核: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联合审查:由社会事业局协调相关部门,对入选建议名单进行申报资格的联合审查。 (五)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六)专家评审: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 (七)确认认定结果:入选建议名单由社会事业局研究讨论后,报上级审议决定。 (八)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告。 (九)结果公布: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审议结果进行公布。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8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010-678576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政策解读: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单元元;郑爱荷,联系电话:010-50953366;010-8716264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