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科委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二批支持项目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8-10 14:3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顺义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顺政发〔2019〕9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政策第二批支持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征集项目包括七大类,分别是:重大科技研发项目、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研发中心项目、创新交流项目、科技服务A项目、科技服务B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项目。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7。 二、工作流程 (一)征集申报(8月10日-8月31日17:00) 发布项目征集通知,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属地邮箱(创新交流项目无需报属地),由属地汇总、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二)科委受理(8月30日-8月31日17:00) 申报创新交流项目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科委邮箱kwkjzc@bjshy.gov.cn,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其他项目的,由属地统一对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将同意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报至区科委邮箱kwkjzc@bjshy.gov.cn。逾期未经属地推荐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材料补正(9月1日-9月7日17:00) 申报材料经区科委复核存在问题的,需按要求进行补正,并将补正材料报至区科委邮箱kwkjzc@bjshy.gov.cn,打包文件以“补正+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前与属地联系,告知申报意向,并按属地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属地审核。同一单位只能报至一个属地审核,不得多头重复报送。 2.申报项目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应可对外公开,涉密内容及材料请自行脱密再行申报。 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领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予支持。 4.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只就高支持一个项目。 5.顺义区科委对此次项目征集、评审等一系列工作享有解释权。 附件: 顺义区科委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高精尖产业、社会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重大科技研发的,经专家评审,根据自主创新、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社会效益等情况,择优给予最高500 万元支持。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顺义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研究领域较高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成果转化优势,完成课题所需的研究团队和基础条件; (3)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且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支持范围 (1)围绕顺义重点高精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施的科技研发项目; (2)支撑提升社会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生态文明、公共卫生、农业科技等领域水平的科技研发项目。 3.支持方式 (1)项目执行期从区科委审批立项之日计算,执行期不超过1年; (2)项目申请区财政科技经费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以企业为主申报实施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区财政科技经费额度比例不少于1:1。区财政经费于项目立项后拨付申报单位,纳入研发投入会计科目。 4.申报材料 (1)《顺义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0年完税证明; (5)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主体、入区时间,主营业务和行业位次,主要资质、荣誉;技术负责人及研发团队情况,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研发投入、成果产出情况,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及转化情况;主要产品情况,主要突破和创新点,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市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情况;技术水平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 (6)如有其他能够证明单位或项目情况的材料也请予以提供,作为专家评审的辅助参考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专家论证意见、技术工作报告、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技术交易合同、项目融资证明等复印件)。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请提供盖章PDF扫描版。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如答辩当日不能提供,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69442523
附件2 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研发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入围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区注册的中国研发中心,经专家评审,对科技成果突出、带动效益强的,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世界500强企业在顺义区工商及税务注册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世界500强企业应为曾入围美国《财富》杂志2018至2020年“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的企业; (3)研发中心应为申报单位内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机构,且2020年科技成果突出、带动效益强。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研发中心项目申报书》; (2)入围世界500强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应说明研发中心与世界500强企业的关系); (3)研发中心成果及效益说明:2020年取得科技成果说明及证明材料(如专利处于申请状态,须写明所属阶段),2020年带动效益说明及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图(分支机构还需出具母公司组织机构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相关材料:申报单位2018-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研究开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注: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投入明细及占比、机构人员情况及占比、专利奖项情况、研发设备情况);2020年技术性收入明细表及相关技术性收入核定复印表; (6)人员材料:2020年科研人员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本科(含本科)以上研发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注:应列出姓名、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7)科研场地及设备材料:科研用房场地证明(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科研用房场地内的专用研发仪器设备清单、购买设备原值大额发票复印件及租赁大额研发设备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注:清单应列出设备原值、产权属性及所有权人,并注明仪器设备总原值,便于对申报单位科研仪器设备的条件进行审查)。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珊 联系电话:69442114 附件:顺义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研发中心项目申报书 附件3 创新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在顺义区域内开展的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行业专业活动,经专家评审,根据其品牌效应和国际、国内影响力,促进高精尖项目落地情况,以及对顺义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按照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50%、70%、100%三个等次择优给予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同时须得到活动各合作方的书面同意; (2)活动应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顺义区域内开展; (3)活动以科技创新为主题,涵盖科技会议、技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国际展会等行业专业活动; (4)活动具有品牌效应和国际国内影响力,促进高精尖项目落地顺义,对顺义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5)市区财政支持过的活动不再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创新交流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单位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5)申报单位若与机关单位合作举办活动须提供此次活动所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复印件; (6)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7)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活动方案、参加人员、活动议程及内容、媒体报道、国际国内影响力等); (8)活动的品牌影响力说明及证明材料(体现品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影响力,往届活动相关材料、媒体报道等); (9)活动促进高精尖项目落地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借助活动平台,与高精尖项目进行对接、洽谈等证明材料,项目落地合作协议复印件等); (10)活动对顺义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说明及证明材料; (11)活动合作单位书面确认书(见模板); (12)其他能够证明单位或活动情况的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2021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wkjzc@bjshy.gov.cn,申报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请提供盖章PDF扫描版。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荣霞 联系电话:69442523 附件:顺义区创新交流项目申报书 附件4 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A类)
对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经专家评审,按其工作成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1.申报条件 (1)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依托单位)、创业孵化空间应在顺义区登记注册并纳税,且区内运营满2年; (2)申报单位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科技服务; (3)重点围绕“3+4+1”产业,开展创业孵化服务、研发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且工作成效显著; (4)平台类申报范围为:依托企业建立的专业研发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及提供上述服务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 (5)创业孵化空间类范围为:经市、区两级认定创业孵化平台,或拥有一定规模且从事创业孵化活动的园区、企业,未享受区内大额资金专项支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为在孵企业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专业服务:专业平台服务、供应链服务、资源对接服务; ②建有创业导师团队,每年组织导师服务应不少于30人次; ③拥有专业化、职业化运营团队,具有明确产业定位; ④孵化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在孵科技型企业不少于20家,在孵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⑤可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6)对同一家单位不连续支持。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A类)申报书》(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附件1、2或3);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完税证明; (4)机构、平台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主体、入区时间,主营业务、工作机制和行业位次,主要资质、荣誉;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情况;获得国家、市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情况;服务项目情况等),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核心团队人员名单(EXCEL格式),包括:姓名、职务、学历(博士、硕士、学士、其他)、专业等信息; ②技术创新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技术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成果鉴定会专家意见、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材料、曾发表科技论文等; ③企业资质及荣誉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各类行业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 ④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软硬件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对外服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 ⑤企业近2年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5)创业孵化空间情况介绍,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在孵企业近2年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孵化空间资质及荣誉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孵化空间投资情况相关合同、发票、记账凭证等复印件(例如设备购置或租赁的合同及发票、运营经费的合同及发票、房屋租赁的合同及发票等); ④2020年度孵化空间创业导师、专业服务人员名单、职业证书、社保及合同情况复印件。 (6)服务成效证明材料(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服务企业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7)机构或平台2020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公司资质证明文件); (8)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平台、孵化空间综合能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请提供盖章PDF扫描版。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袁博 联系电话:69444902 附件:1.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A类)申报书(机构填报) 2.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A类)申报书(平台填报) 3.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A类)申报书(创业孵化空 间填报) 附件5 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B类)
对独立引进高精尖项目在顺义落地的区内外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经专家评审,根据引进项目的投资强度、技术含量、行业地位、发展潜力等情况,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或按引进项目年度区域经济贡献的10%进行支持,连续支持三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对同一申报主体成功引进多个高精尖项目入区的,同一年度累计最高支持1000万元。
1.申报条件 (1)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依托单位)在国内登记注册并纳税; (2)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独立引进高精尖项目在顺义落地; (3)引进高精尖项目属于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B类)申报书》(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附件1或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完税证明; (4)机构或平台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主体、注册时间,主营业务和行业位次,主要资质、荣誉;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情况;服务项目等); (5)在顺义落地的高精尖项目进展情况介绍(包括投资强度、实际投入、固定资产、项目场地、技术含量、行业地位、发展潜力、收入及纳税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服务在顺义落地的高精尖项目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与高精尖项目所属单位签订的合同,落地高精尖项目实施单位确认函等); (7)机构或平台2020年度审计报告; (8)其他能够证明机构或平台综合能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航 联系电话:18701599856;69442114
附件:1.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B类)申报书(机构填报) 2.顺义区科技服务项目(B类)申报书(平台填报) 附件6 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围绕“3+4+1”重点产业领域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经专家评审,根据研发投入、人员构成、技术成果、转化潜力等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顺义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2)申报单位作为甲方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作为甲乙方,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完税证明; (4)企业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主体、入区时间,主营业务和行业位次,主要资质、荣誉;技术负责人及研发团队情况,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主要产品情况,主要突破和创新点,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市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 (5)2020年企业针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由具备资质的审计公司出具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复印件,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委托的三方机构合作,须提供正式委托书复印件; (7)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确立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计划书、任务书等); (8)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运行情况、产学研成果转化潜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截至2020年12月底,人员构成、技术成果、转化潜力、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如专利处于申请状态,须写明所属阶段); (9)其他能够证明企业或项目情况的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技术交易合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复印件)。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尚 联系电话:69442134 附件7 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先进性的科技成果在区内中试、转化,可直接应用于顺义区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经专家评审,按照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开支、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等费用的70%择优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优先支持“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和三大科学城的成果落地转化。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顺义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科技成果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先进性; (3)科技成果可直接应用于顺义区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科技成果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顺义区中试转化。 2.申报材料 (1)《顺义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应用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完税证明; (4)单位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主体、入区时间,主营业务和行业位次,主要资质、荣誉;技术负责人及研发团队情况,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研发投入、成果产出情况,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及转化情况;主要产品情况,主要突破和创新点,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市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 (5)项目确立证明材料(如计划书、任务书等,与其他单位合作的,须提供具体合作协议); (6)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截至2020年12月底,项目总体情况,科技成果中试转化情况,已完成的实际投资额,项目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等); (7)项目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登记簿副本、著作权登记证、缴费凭证、技术交易合同等)复印件,项目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明复印件; (8)其他能够证明单位或项目情况的材料。 (9)2020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公司资质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标明序号和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属地邮箱(属地邮箱见征集通知附件),打包文件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请提供盖章PDF扫描版。 申报材料纸质版需按照申报书后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于答辩当日交到区科委(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袁博 联系电话:69444902 附件9 各属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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